定了!浙江按时开学!公众佩戴口罩有新要求


今天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七十六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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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浙江三起疫情处置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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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疫情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金某,7月6日从美国回国,在上海、嘉兴集中隔离后,7月24日专车转运至钱塘区进行居家健康观察,7月31日转为日常健康监测。8月7日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转送集中隔离。

8月10日,经多次复核被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闭环转运至杭州市西溪医院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疾控部门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发现,金某入境集中隔离解除后,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有外出聚餐、购物、旅游等行为,存在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已对流调确定金某的密接、次密接者全部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相关风险人员实施日常健康监测,上述人员、相关环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未发现异常情况。

对金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期间擅自离开居住场所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当地公安部门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 宁波北仑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疫情

8月11日,全省新增境外关联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集装箱码头工人,在重点人员定期检测中发现。接报后,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卫生健康委第一时间派出工作指导组和专家组,指导开展人员追踪排查、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环境消杀和新闻发布等工作。对排查出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涉及场所均已落实消杀措施。截至8月17日,北仑区重点区域已完成三轮共12万余人份的大规模社区人群核酸筛查,结果均为阴性,疫情风险已显著降低。省级专家组指导当地及时开展病毒基因测序、流调溯源等工作,根据流行病学史、基因测序综合分析,北仑本次疫情与近期国内其他城市本土疫情Delta变异株序列不同源,排除国内疫情关联;该无症状感染者8月4-8月5日曾登靠泊外轮“长锦秋田”号作业,而该货轮7月27-29日停靠俄罗斯海参崴,18名船员中有11名船员核酸检测阳性,提示感染来源为接触“长锦秋田”货轮阳性船员或物品。

■ 舟山“弘进”轮疫情

本次境外输入疫情共报告16名确诊病例。舟山市于8月8日启动对巴拿马籍“弘进”轮船员紧急救助程序,8月9日海关、卫健等部门人员登临“弘进”轮开展采样和卫生检疫。经舟山海关、市疾控中心“双采双检”,该轮20名船员中有16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8月10日,根据岗位和病情评估,将11名船员点对点闭环接进至定点医疗机构。省级派出专家组赶赴舟山,指导落实登轮人员、参与救治医护人员集中居住、点对点接送工作,确保不发生与本次疫情相关的本土病例;做好“一人一案”精准治疗,从严落实院感防控等措施;经专家会诊,11名船员均为确诊病例。

8月15日,舟山市将在船值守的9名船员,其中5名核酸阳性、4名阴性,分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5名阳性船员经专家组会诊,均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16名确诊病例恢复良好,病情稳定。省卫生健康委派出12名消杀队员,支援舟山对“弘进”轮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效果评价等工作。目前,全船终末消毒等工作已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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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8岁以上人群接种覆盖率: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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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17日,12—17岁人群累计接种143.1万剂,第一剂次接种任务完成率为47.4%,进展顺利;全省18岁以上人群累计接种9759.38万剂,其中第一剂次5339.9万剂,共完成全程接种4298.4万人。按照七普人口统计,我省18岁以上人群接种覆盖率达到99.4%,全程免疫覆盖率达80.0%。接种疫苗、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我们再次呼吁无禁忌症的适龄人群,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尽早全程接种政府免费提供的疫苗。


浙江将从六方面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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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健康码”的赋码规则,推进“健康码”精准初始赋码


为充分发挥“健康码”对重点人员的发现、并暂时限制其自由流动的作用,大数据管理局对可能赋红码或黄码的重点人员按所涉最高风险初始赋码,对可能赋绿码的重点人员可按黄码初始赋码,待社区工作人员追踪到位并作相应行踪登记判断后,根据实际情况,有需要的再变更“健康码”赋码。



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地区来浙返浙人员管理


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浙返浙,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再安排出行。如已来浙返浙的,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此处“14+7”健康管理措施,主要变化是由7天日常健康监测变更为7天居家健康观察。另外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也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


此处的“2+14”健康管理措施,主要变化是由原来的“3+14”变更为“2+14”,即核验2天(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对需持核酸检测报告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来浙返浙人员,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



进一步明确健康管理措施追溯与起止时间


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涉疫地区来浙返浙、应实施健康管理措施的管控人群,其健康管理措施的追溯日期依据该地区发布的相关公告确定;相关公告不明确的,一般按公告确定的阳性病例发现之日往前追溯14天。健康管理措施应从来浙返浙人员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涉疫地区之日起计算。

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时,尚处于健康管理状态的人员,待其所处阶段的健康管理措施结束时,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解除全程健康管理措施;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之后的来浙返浙人员,不再纳入健康管理。



从严从实从快抓好涉疫风险人员排查管理工作


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加强新冠肺炎风险人群区域协查工作等部署要求,完善了区域协查专班工作机制,以“一刻不误、一条不漏、一查到底”的标准,建立健全涉疫风险人员数据生成、汇总、研判、比对、推送、排查、处置、反馈等环节闭环,确保实现精准识别、精密智控,守住不发生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脱管漏管的底线。



进一步强化浙江海港口岸、运输机场、铁路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应急处置


在现有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等行之有效工作机制不变的基础上,建立了海港口岸、运输机场和铁路疫情防控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信息通报和责任追究,压实“四方责任”,推动防控措施有效落实落细落地。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由省卫生健康、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建立航空海港口岸驻点防疫指导员制度,组织省级专家指导组,抽调各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和消杀专业的业务骨干以及交通运输(港航)部门中层干部组成防疫指导组,对省内3个涉外机场(杭州、宁波、金华义乌)、5个海港(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台州)实行驻点指导,实地指导各口岸加强疫情防控,加强人员培训和个人防护、消毒等工作,并压茬督导,列出问题清单、书面递交意见建议,从严从紧筑牢外防输入第一道防线,筑好国门铜墙铁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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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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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请问今年秋季我省能正常开学吗?暑假期间我省有没有师生感染疫情?


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首先要告诉大家的是,经过多方研判,今年秋季我省学校将按期开学。

暑假期间,全省教育系统没有放松疫情防控措施,继续对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强化师生健康状况和旅行情况的排摸,积极推进师生疫苗接种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教育系统没有发现新冠病毒阳性患者。

按照既定计划和学校的校历,我省中小学、幼儿园一般在9月1日前开学,高校大多在9月10日前开学,报到有4所高校明确在9月11日以后开学。我们要求,各地各学校在开学前要进一步全面排摸师生的健康状况和暑期活动轨迹,确保开学后进入校园的师生都是健康的、安全的。对师生的暑期行踪要精准分析,对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教师和学生,应让其暂缓返校,并对他们做好关心关爱工作。我们还要求全省学校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各项措施,重点是深入排查防控的盲区和漏洞,坚决守护好校园安全、师生健康。我们提示各地各学校,在思想上一定不能麻痹大意,必须切实落实防控责任、防控措施,决不能让校园疫情防线失守失控;每一位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省教育厅将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地各学校的开学准备工作重点是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检查。学校在疫情防控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也欢迎广大家长监督,并及时向教育部门反映。


Q

请问我省广大师生接种疫苗情况进展怎么样了?据说有的学校禁止未接种疫苗的学生返校上课,有这样的事吗?


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此前我介绍过教育系统正在积极推进免疫计划,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组织教师和在校大学生接种新冠疫苗。到目前为止,全省教师群体疫苗接种率达到90.56%,大学生疫苗接种率达到91.12%,总体上实现了“应接尽接”。

当前,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存在,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科学研究表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因此,我们鼓励大学新生在入学报到前做好疫苗接种工作,以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同时,从8月份开始,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有序启动了12-17岁青少年的疫苗接种工作。这个年龄段的人群基本上是小学高段、初中、高中段的在校学生,还属于未成年人,我们要求各中小学校必须征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组织学生接种疫苗,不得对学生提出强制性要求。

据统计,家长对孩子接种疫苗积极性较高,青少年群体接种工作进程比预期要快,目前12-17岁青少年人群接种疫苗人数已达47.4%。我们要求各地各学校积极对接卫生健康部门安排好学生接种,努力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方便。当然,对因各种原因无法接种疫苗的学生,学校不会区别对待,更不会出现禁止其返校上课的现象。

Q

8月11日,国家发布了最新版个人防护指南,请问新的指南与原来有什么不同,在目前的情况下,根据指南要求,公众应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所长凌锋: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防护意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对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强化了防护要求。

修订后的指南,在重点场所和单位方面,增加了对码头、口岸、棋牌室(麻将馆)、游船(观光船)、剧场、文化馆、体育场馆、奶茶店、教育培训机构、临时安置点等10类场所和单位的防护要求同时,进一步强调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强化了健康监测、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清洁消毒和应急处置等措施要求。在重点人群方面,强化了机场保洁员、境外和境内航班保洁员、机场司机、机场公安辅警、机场装卸工人、一线市场监管人员、专业救援人员、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导游等10类重点人群的卫生防护要求,尤其是对境外航班和机场相关人员提出更加严格的防疫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疫措施的落实,指导相关行业特别是一线职业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疫苗接种、消毒等防护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在新的指南中,对公众佩戴口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普通公众来说,除了在密闭场所需要戴口罩外,当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和公园等室外场所时,也需要佩戴口罩。另外,建议公众家里日常备用一些口罩,当家人出现了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到医院就诊的时候,佩戴更高级别的口罩,保护自己、保他人,全面防范传播风险。口罩的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公众日常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二是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三是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四是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五是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六是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来源:浙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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